标注“五星”误导 平台被判三倍赔偿!“五一”假期临近 酒店预订注意“避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7 11:01:00    

下周就将迎来“五一”假期,也将迎来出游的小高峰。不少人可能已经预订好了行程。不知道您在出游时是否遇到过入住酒店后却发现与宣传页面不符的情况。消费者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对这样的纠纷,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广东的樵先生和家人要到北京旅行,在网上查询酒店时,发现某平台上挂的一家国际品牌酒店,不但开业时间不长、设施新,而且酒店名字后面还标有五颗星,樵先生认为这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就预订了三天两晚的房间,并在线支付了6968元的房费。但入住后樵先生发现酒店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较差,感觉“货不对板”,应该达不到五星级酒店标准。

为此,樵先生诉到法院,认为平台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共计赔偿两万七千多元。法庭上,酒店预订平台公司辩称,他们在酒店名称后面标注的五颗星,并不是五星级酒店的标志,而是对酒店的一个评分。

法庭上,原告出示了一份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内容正是该酒店预订平台为这家酒店标注五星,被认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最终被工商部门罚款3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网站未直接以文字形式宣传涉案酒店为“五星级”酒店,但根据人们日常生活经验及约定俗成的判断标准,已足以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鉴于樵先生已经入住酒店,所以对其退还住宿费6968元的请求未予支持,但支持了三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判决线上预订平台赔偿樵先生20904元。

编辑: 张博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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