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中推进“为企业办实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减负担”“少干扰”“护权益”三个维度,将“为企业办实事”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转化为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持续动力。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指导意见》明确,以“减负担”为出发点,优化审批备案,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清理无法定依据的涉企审批前置条件、证明材料及隐形门槛,从源头削减非必要负担。
大力推行流程优化、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聚焦企业办事高频场景,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加快推进涉企审批备案事项“一网通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在高效便捷的审批备案服务中增强获得感。
以“少干扰”为着力点,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经营干扰。严格规范行政检查,严禁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主体组织实施行政检查和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检查。
优化“综合查一次”制度,针对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间相近的检查,联合组织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和企业申请等需要开展检查的,可与已制定的检查计划一并实施;确需在检查计划外实施行政检查的,应不超过合理频次。加快推行“扫码入企”等数字化监管方式,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常态化,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和风险状况动态调整行政检查频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无必要不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检查标准相互冲突的,要按照规定进行协调,避免企业无所适从。
推行信用修复申请“网上办”
《指导意见》指出,行政执法单位要寓服务于执法,将服务理念融入执法全过程,主动开展行政指导、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
针对本行业、本领域暴露的共性风险点,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合规指南和典型案例。根据企业、园区等不同主体的特点和需求,通过设置专门服务站点或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常态化提供法治体检、风险预警等专业服务,助力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对符合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等柔性方式督促其整改,避免机械处罚。
以“护权益”为落脚点,针对查实的违规收费,不当罚款以及超范围、超数额、超期限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必须依法依规及时予以纠正。对违规收取的费用和罚款,要第一时间予以清退;对不当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立即解除,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和损失,让企业直接感受到权益恢复的实效,增强发展信心。针对因行政处罚导致信用受损的企业,聚焦做好处罚后续的信用修复服务工作,健全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条件、程序、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要求,畅通线上线下修复渠道。
积极推行信用修复申请“网上办”“掌上办”,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依法依规解除其相应失信惩戒措施。同步更新行业主管部门与“信用中国”等网站的信用修复结果,并将信用修复结果反馈申请人,积极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状态和市场竞争力。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讯(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