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性垄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0:18:02    

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市场竞争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地区行政性市场垄断、行政强制交易、行政部门干涉企业经营行为、行政性公司滥用优势行为等。行政性垄断不属于政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进行的正常经济管理,也不属于政府为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而采取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经济和社会政策。

行政性垄断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主体:通常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 领域:涉及经济领域,特别是行业、部门垄断等。

3. 表现形式:包括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妨碍商品自由流通,对本地商品实行歧视性待遇等。

4. 危害:可能导致市场障碍性垄断,排挤其他竞争者,阻碍商品自由流动,并可能使被指定的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

行政性垄断的认定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如果政府或其所属机构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即构成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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