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于6月15日进入汛期,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区、各部门防汛抗旱职责,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经报请市防指领导同意,现将2025年各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一级行洪河道、城市防洪堤、海挡、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的防汛行政责任人、管理部门(或巡查值守)责任人、工程技术责任人名单印发。请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切实